宪法第二章,地方决议机关一般以什么作出决定?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954年宪法和1949宪法区别?
1949年中国共产党邀请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解放军、等方面代表共635人,组成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名政治协商会共同纲领》,规定了建国初期国体、整体、军事、外交、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在1954年以前,《共同纲领》发挥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次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4章、106条,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章节。1954年的宪法的规定比较完备,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两者的不同:
第一是产生的方式不同,共同纲领由全国政协产生,1954宪法由立法机关全国人大产生。
第二是根本不同:《共同纲领》不是真正意义的宪法,是“临时宪法”或宪法性文件
而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正式宪法。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实行的?
1954年9月20日 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共4章106条
1975年1月17日 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二部宪法,共30条
1978年3月5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共4章138条
现行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四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什么时候?
1954年9月20日。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该宪法4章共106条,是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新形势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的。1954年的这部宪法是保证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因而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什么和什么什么全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行使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