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的条件,驾照不用吊销了吗?
您好,要分情况,交警部门会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划分,如果是因为你违反了交通法规导致的撞死人,那么即便你已经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协商赔偿达成了私了解决,但是刑事责任你依然要承担,因为你同受害者已达成赔偿协议,他家属向你出具谅解书,对你有利,一般这种情况下会判缓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构成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买卖双方初步达成一致,自愿接受合同的条款约定和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和义务!
也就是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刚刚完成购买的第一步。
其次还要办理契税,房本登记,甚至银行贷款,抵押等相关手续!
再者,还要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最后领取钥匙。
这些都完成以后,才能说房子属于自己!
律师却瞒着自己和对方调解并签收调解书?
00
蒋加胜律师
刚刚 · 四川永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调解书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之前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予以纠正。理由:本案法院调解程序违法(主持无特别授权的律师调解结案),非本人真实自愿。法院主持调,一方当事人未到庭而仅有委托的律师到庭,法官首先要确认该律师是否属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就不能调解结案。本案显然不是明确的特别授权,而且还将最高授权限制在和解(即自行和解,非法院审判程序中的调解)及领取法律文书范围之内,故该律师显属一般授权。
我把房子过户在别人名下?
对于私下签订的协议,只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签订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到底是什么?
一、 何为对赌协议VAM
对赌协议VAM(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最初被翻译为“对赌协议”,或因符合中国文化,很形象,一直沿用至今。
VAM直译意思是“估值调整机制”,其实更能体现其本质含义,所以我们日常听到的对赌协议,所涉及问题其实和赌博无关。
对赌协议VAM本质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如果对赌协议VAM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二、对赌协议VAM的内容
对赌协议中所对赌内容多种多样,最为常见的内容包括:
1、业绩承诺对赌:采用一定的财务指标(通常为净资产回报率或净利润数额)为衡量指标,约定融资方在约定年限内达到约定的财务指标,投资方给予相应的货币或股权奖励;反之,融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向投资方支付货币补偿、或向投资方转让股权、或向投资方回购目标公司股权。
2、上市对赌:目标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上市,未能上市的融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向投资方回购股权,通常预设回购率,以投资金额为基数,根据投入资金日期和回购要求提出日期间的年限按一定公式计算。
3、除上述两种最为常见的对赌内容外,其他对赌内容还包括
关联交易
债权和债务
竞业限制
股权转让限制
引进新投资者限制
反稀释权
优先分红权
优先购股权
优先清算权
共同售股权
强卖权
一票否决权
管理层对赌
回购承诺
违约责任
等等。
三、案例:《战狼2》的对赌协议
1、《战狼2》对赌协议的核心内容
《战狼2》在未上映之前,制作方(吴京)就与发行方签了票房对赌协议,保底收益就分了3个阶段,分别为小于8亿之下;8-15亿之间,大于15亿以上,根据三个等级的不同,制片方和发行方拿到的票房分账比例也不同。因此不同电影之间保底票房、比例分账都各有不同。
2、《战狼2》业绩
《战狼2》2017年7月27日晚8点01分正式上映:上映4个小时过亿,25小时过3亿,46小时过5亿,上映5天突破12亿人民币。上映第一周周末以合计1.27亿美元的全球票房成为全球票房榜的冠军影片 。仅7月30日一天,就拿下3.597亿,刷新了华语影史单日票房第一的纪录。
2017年8月6日15时50分,《战狼2》票房已达30.06亿元。
2017年8月7日22时15分,《战狼2》综合票房超33.92亿元 。
2017年8月8日,第12天的《战狼2》观影人次突破一亿,也是中国电影市场自1998年以来的观影人次新高 。
2017年8月11日凌晨,《战狼2》票房(含服务费)突破40亿元,打破2016年周星驰执导的3D喜剧电影,《美人鱼》此前创下的33.92亿元记录,打破国产电影历史最高票房纪录。
截至2017年8月18日,《战狼2》在中国市场的累积观影人次也正式达到了1.4亿,成功超越了《泰坦尼克号》北美市场观影人次1.38亿的记录,荣登“单一市场观影人次”全球榜首。《战狼2》海外票房100多万美元,全球票房已超过《蜘蛛侠:英雄归来》全球票房成功跻身全球TOP100票房影片榜,也是亚洲电影首次入榜,打破了好莱坞电影对该榜的垄断。
2017年10月26日,《战狼2》以56.81亿人民币收官,位列全球票房榜第55名。
3、《战狼2》按照对赌协议的分成情况
电影的票房分配是非常复杂的。因为所涉及的受益方众多,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一分析,这样才能知道最后到吴京手里的钱到底是多少。
票房
= 税款 + 院线部分 + 出品方部分
= 税款 +(影院部分+院线管理公司部分)+(制作方部分+发行方部分)
= 税款 + (影院部分+院线管理公司部分)+[(制作方部分+投资方部分)+发行方部分]
3.1、税款部分
依据2015年8月制定并发布的《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要交5%。
那么按照这个规定可知,在56.81亿票房里,需要上缴的电影专项基金的数额 = 56.81亿 * 5% = 2.8405 亿元。
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那么需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税额 = 56.81亿 * 3.3% = 1.87473 亿元。
由上述两项可以知道,《战狼2》56.81亿元的电影票房在进行院线方及出品方的分账环节前,一共需要缴纳56.81亿 * (5%+3.3%)= 4.71523 亿元的专项基金及税费。而且这部分款项应该是直接从院线方就直接交出去的,与吴京所在的出品方无直接关系。
在缴纳完上述两项款项之后的票房收入,才是院线方和出品方可进行分成的收入。此事《战狼2》可供分成的净票房收入 = 56.81亿 *(1-5%-3.3%)= 52.09477亿元。
3.2、院线方和出品方分成
剩下的这部分票房收入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分成
院线方的票房分成收入
= 净票房 * 57% = 52.09477亿 * 57% = 29.6940189 亿元 ≈ 29.694亿元。
《战狼2》出品方的票房分成收入
= 净票房 * 43% = 52.09477亿 * 43% = 22.4007511亿元 ≈ 22.40亿元。
3.3、出品方(制作方+发行方)分成
但是这22.40亿元里并不全是《战狼2》制作方(吴京)的收入,而是《战狼2》制作方和发行方(合称出品方)的共同收入,还需要按照当初的发行约定进行票房收入的分成。
因为《战狼2》的制作方与发行方有对赌协议:
根据这个对赌协议票房分成约定,可以算出发行方应该在《战狼2》中获得的收入
= 8 * (1 - 5% - 3.3%)* 43% * 12% + (15 - 8 )*(1 - 5% - 3.3%)* 43% * 25% + (56.81 - 15)* (1 - 5% - 3.3%)* 15%
= 0.3785376 + 0.6900425 + 2.472915165
= 3.541495265
≈3.54亿元
而《战狼2》制作方(吴京)最后可获得的收入 = 22.40 - 3.54 = 18.86亿元
3.4、制作方(吴京)利润
据媒体报道,制作方的《战狼2》制作成本约2亿元,毛利约16.86亿元。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吴京的公司)是主要制作方,大部分利润应该属于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吴京个人拿到钱(需要其在公司的股权比例),还要交企业所得税(25%)和个人所得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