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了欠债怎么办,所欠款怎样追回?
当公司倒闭了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公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当得知企业倒闭了,应当立即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公司资产进行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欠债一时还不上要钱人不要生产怎么办?
我以前公司的领导,对我不错的,我当时离职时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后来他开口像我借钱,虽然我很惊讶,但是还是借给他了,借了三千。
他是搞活动策划的,还做兼职,自己有房子,还说咖啡只喝星巴克的,不管怎么样都不是还不上我这种小罗罗的人,我当时一个月工资不过三千多一点。对了这是16年5月份的事,后来我老公知道后让我要回来,因为我已经不在那个公司了,万一他也离职就找不到人了。我说老公小人之心,老公说我心大。
后来我觉得也有道理,就和他说了,当时他就开始拖延了,好不容易在我年底结婚时还了一千八,剩下的一千二我几乎每个月要一次,每个月他都回我,但是都是拖延,我还要哄好他,因为他真的离职了,就是除了手机、微信,我没办法找到他!
7月13号和他要时,他说最后一次,还说拿到客户的欠条了,7月25号不要催,他主动打给我支付宝。我在25号查了一下没有钱到账,26号我找他,他又发了一个他问公司财务要钱公司财务说要等等的截图给我,让我再等等,之后就没有之后了。他已经耗光信任了,说了最后一次还有下次,让人怎么相信!后来我每天都发消息给他,他都不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为了保留证据,买的新手机放了一个月了也没有用,哎~
真的,我本来很单纯的相信人性之间的美好,也是同事一场干嘛要这个样子,我欠别人钱的时候都觉得不好意思死了,就算一次性还不了,我都会将心比心,及时告诉人家我现在还你多少,什么时候再还你多少,绝对信守诺言。又不是百八十万的,为了几千块钱,把自己人品搞的那么渣,真是不值!
甚至要人去楼空?
首先感谢悟空邀请,对于本案说的欠钱不还 甚至准备人去楼空来逃匿付钱这事,我个人观点如下:如题说既然是公司欠钱不还,公司自然而然有法人代表,有公司就有工商注册,所以不要怕,都不会消失的被告人方,只需要上诉法院,准备自己有益不是有意哈的证据链,通常国人律师对债务纠纷忑喜欢,所以你就首先咋一个多年的资深债务律师先咨询一下,这些律师收费基本按涉案钱多少收取律师费,所以律师一般都上劲办,然后上述区院,一般叫一级法院,你必须拿你十足把握,法院判你赢,就OK了,因为法院有执行庭,欠你钱基本都可以现金或者抵押給你,千万不要找收债公司,他们都套路货,没诚信,你即使收回来了也是少之又少 ,所以权衡轻重,看你如何处理,债务纠纷案件处理时间长,所以你要有持之以恒的决心 ,本案随口说,只对离婚案理解多一些,因为我是中院下来滴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是指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两种: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不超过50名股东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法律特征就是出资人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如,某公司经营不下去要清算,经过审计,公司债务是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资产仅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元人民币,由甲乙两名股东组成,甲认缴股份6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乙认缴股份4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人民币。那么根据公司法,该公司仅以公司100万元资产偿还债务,占对外债务的10%。但现在的问题是,两名股东都没有缴足出资,甲认缴股份6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乙认缴股份4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人民币。现在甲要再补30万元出资,乙要外补10万元出资。这样公司就以100万元公司资产加上40万元股东补足出资共140万元承担公司责任。
为什么我国的不少私营企业破产清算时,明明可仅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公司有多少资产就对外承担多少债务,为何企业家还要逃跑或跳楼呢?其原因无非就是以下几点了:
一、公司成立时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不一致,导致公司破产清算时需要股东个人补缴出资,以此承担债务责任。
注册资金是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由出资人即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如上面举例的100万元就是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出资就是出资人所占的公司股份数额,如上例甲的认缴股份就是60万股,乙为40万股份。实缴出资就是股东实际对公司的出资。我国过去实行的是实缴制,而公司法修订后实行的是认缴注册制,股东可以先仅认缴部分出资,然后在一段时间内缴齐出资。这样就形成了注册资金并没有缴齐就营业情况。此时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要清算,当公司实际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时,股东个人就要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当股东个人没有能力补足出资或者有意赖账时,他们就只好跑路跳楼了。
二、企业家成立公司时候属于一人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有可能是无限责任。
此时,独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形式一般是有限责任,但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独资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各自的独立性时,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公司对外债务以公司资产无法偿还时,剩余债务就由股东个人承担,但个人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老板跑路就是自然的了。
三、复杂的社会现实导致公司这一法人实体无法以自身资产承担债务,而只能由个人承担。
经营公司是非常复杂的,看到别人赚钱风光时好不羡慕,但背后的操心着急只有老板股东自己知道,半夜哭的时候你不可能看见或听见。例如,公司运营时缺钱需要融资,但银行又不贷款,找亲戚朋友借钱时别人又不认公司,只认老板或股东,借款合同都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这时明明是公司借钱,最后债务却由个人承担。当公司清算时,债务当然是个人的了。
四、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
有不少私营企业家认为,公司资产就是我的,我的资产就是公司的。例如,公司购买货物时,公司账上没有现金,老板个人就用自己银行卡的钱购买;个人打牌应酬没有现金,就要财务人员从公司账上拿钱应酬。当公司出现经营不善被迫清算时,一群狐朋狗友这时才不认什么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反正欠债还钱,找的就是老板和股东。此时老板不跑路还什么时候跑路呢?
总之,虽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方式规定很清楚,但现实情况很复杂,真正要落实公司法上的公司法人有限责任与股东个人有限责任还有相当难度。
公司倒闭前的欠款怎么处理比较好?
公司申请破产是要经过法院组织清算的,其中一个重要要件是存在长期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