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人会把自己的财产交给自己信任的人保管,但这些保管的人可能因为自己的贪欲而非法占有,这就构成了侵占罪。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侵占是恶意占有吗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给予你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并且拒不归还的行为。非法占有是指不合法取得的所有权,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诈骗等。法律上没有恶意占有的概念。
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客体是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
2.客观上讲,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对象特征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限定为三种财物:一是他人财物; 第二,别人遗忘的东西; 第三,是别人的陪葬品。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罪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行为特征,即合法占有和非法侵占:行为人将他人已经合法占有的财产非法转为己有,并且拒绝交出或者返还。
行为特征
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为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是侵占罪。可见,构成侵占罪,除了占有他人财物外,还必须具备“拒不归还”的行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拒不返还”,存在很大的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当财产所有人发现财产被侵占时,要求占有人返还而不返还的是拒绝返还。
第二种观点认为,拒不返还是指财产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但不返还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认为,拒不返还是指在一审判决作出前,占有人仍不返还的行为。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即拒绝返还应以一审判决作出前占有人仍不返还为依据。原因如下:
第一,《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经明文规定“本条之罪,只有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这个罪(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受害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在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行为人已经将其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得到保护和补偿,无需再次起诉。
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财物返还自诉人的,可以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终结诉讼。
第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宣判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就可以撤销起诉,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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